電子信息系統處在第二類防雷建筑物,防直擊雷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10Ω,處在第三類防雷建筑物,防直擊雷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30Ω。電子信息系統機房直流工作接地的接地電阻值的大小應依不同計算機系統的技術標準確定。電子信息系統機房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護接地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4Ω。當電子信息系統的直流工作接地和所處建筑物的防雷接地、配電系統安全保護接地和交流共工作接地、其他接地共用一組接地裝置時,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必須按介入設備中要求的最小值確定。
電子信息系統設備接地電阻值有特殊規定的(有的系統直流工作地懸空,與大地嚴格絕緣),按其規定執行。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統,其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10Ω;在高山巖石的土壤電阻率大于200Ω.m時,其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20Ω。電子信息系統設備的電氣連接處的過渡電阻應不大于0.03Ω。
上一例 :光伏/風力發電廠、變電站地網防雷檢測